終於在2012年12月2日完成我的終生大事 ~ (自由不在阿 ....),而老婆爸媽也體諒我們上班不易於請假,所以讓我們隔天就歸寧 ~

忙碌了一整天,下午趕緊到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,在網路上搜尋到 http://www.chungli.gov.tw/howto/havetoknowx_np217.html,標準是需要以下幾項資料,

1.雙方戶口名簿

2.雙方身分證

3.雙方印章

4.雙方照片

5.結婚書約(一張就好)

 

而到現場辦理後,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地方提供給大家一點建議,

1.結婚日期其實是可以在結婚宴客前三天去登記的

   譬如說:我的結婚日期是12/2,那我就可以在11/29星期四去區公所申請結婚登記,且結婚日期也可以訂在你結婚當天,這樣感覺不是很好嗎,別像我是結婚後才去登記,而區公所人員則回覆無法回朔,只能登記成12/3,一整個大悶啊 .......

2.戶口轉出轉入

   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樣,必須先在原駐地將戶口轉出後,在到新住家將戶口轉入。現在只要帶好雙方戶口名簿,即可在其中一邊辦理轉出轉入。

3.印章

   其實這項不太需要,用簽名的也是可以的喔。

4.照片

   說到這個,我在網頁上看到說要辦理新身分證用的,無奈我跟老婆都沒有照片了,就跑去區公所一樓兩個人噴個300元 ...(真的好醜 ...),馬上印出來再去申請登記,結婚跟櫃台人員詢問後才知道,原來辦理這類型的申請,其實照片是可以沿用的 .... (被老婆唸了一頓 .. >"<|||),不過在某些情形下是一定要新照片的,不過現在已經沒有甚麼印象了,只記得照片需在兩年內,這樣而已,那幾天我真的太累了 ...

P.S.如果有要申請公司的婚假的話,依照勞保局回覆建議在區公所辦完結婚登記,順便申請戶籍謄本吧,一份15元,省的之後還要再跑一趟。不過現在區公所是都有開到晚上8點,真的還蠻方便的。

就是這樣,希望能幫助到人 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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